医疗垃圾处置患者付费?收费标准尚未制定,但污染者自负是惯例
本报讯记者昨天从深圳市环保局获悉,深圳市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于明年底建成后,将按照“污染者自负”的国际惯
例向医疗机构收取一定的医疗废物处置费。黄争鸣说,深圳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的建设将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吸引社会资金
进行建设,市场化的投资体制就决定了市场化的运营机制。明年底这个处置中心建成后,深圳市将考虑为实现保本 微利的目标
,向医疗机构收取一定的医疗废物处置费。这笔费用具体如何收取?据了解,现在收费标准尚未进入制定阶段,但医疗废物的
产生来自患者,因此,这笔费用还要落到患者身上。据悉,外地一些城市的做法是:住院病人按每天2元收取;门诊病人则按
产生的医疗废物量来收取。黄争鸣透露,目前深圳市在这项费用的收取方面尚未考虑成熟,即到底是一步到位全额向患者收取
还是由政府补贴一部分尚未最终确定。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今后城市的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要实施包括投资体制、运营机制在内的全面改革,一方面改变以前政府是投资主体的局面,一方面按照污染
者付费的原则来收取费用,做到保本微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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