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提示
2002年6月4日,一封题为《书生有错不应处分太重读博士权利更不应被剥夺》的信引起有关领导的重视。
抚顺石油学院98级硕士姚炜在信中说,只因他在硕士论文答辩前未能通过国家六级英 语考试,在申请考博时曾由同
学代导师在申请书上签字,在有关表格上填写了并未取得的六级英语成绩。该学院发出110号文件,取消了其论文答辩资格
,并给予勒令退学的处分,已读了近半年的博士亦化为泡影。
8月19日,辽宁省教育厅经过调查取证,要求撤消该学院的110号文件决定,在30日内安排姚炜进行硕士学位
(毕业)论文答辩。
-新闻事件
随意填表埋事端
1998年,抚顺石油学院精细化工专业本科毕业生姚炜考取该院化学工艺专业,开始攻读硕士研究生。姚炜用了两
年半的时间完成硕士研究生学位课、必修课和选修课课程及论文。
2000年9月初,姚炜决定报考博士研究生,得到导师张洪林教授的鼓励。但是填写考博申请的那天,姚炜恰巧不
在学校,其同学出于好意为其代填了一份,并直接签上导师的名字。考虑到导师知道自己要考博的事情,姚炜回来后未做多想
便把申请拿去盖了章。
2001年1月初,石化分院教学秘书刘老师向学生收取硕士答辩所需的有关材料,当时的《研究生申请答辩资格审
查表》中并没有对学生的六级英语成绩提出任何要求。姚炜填完表格后没过几天,刘老师让姚炜在“成绩说明”一栏中将六级
英语成绩填上。姚炜其时并没有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但他觉得六级英语并非资格审查表的规定内容,按照表上规定的条款
,自己完全具备参加论文答辩的资格。姚炜当时出于某种考虑便在表上填写了62分的假成绩。2001年3月姚炜提前考取
了大连理工大学工业催化专业博士研究生。但此时,姚炜因英语六级没过,按学院规定,没有参加论文答辩。
2001年8月24日,经学院方同意姚炜参加了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此次考试姚炜顺利通过,但是石油学院仍旧拒
绝姚炜参加论文答辩。2001年9月,姚炜赴大连理工大学开始了读博之路。
求学之路戛然而止
2001年12月11日,抚顺石油学院下发了《关于对姚炜同学的处理决定》,其中提出姚炜伪造导师和分院领导
签字,骗取考博证明,申请论文答辩时伪造六级外语成绩;在校期间,长期旷课。决定给予姚炜勒令退学处分。
2002年1月,姚炜无奈结束了在“大工”的博士学业。
姚炜的父母承认在整个事件中,姚炜确实犯了错,“他不该让别人随意填写考博申请书,更不应该在审查表上填写62
分的假英语六级成绩”。当时分院领导认为,虽然姚炜做法有毛病,但目的是为了求学,并对姚炜的行为予以谅解。而填写假
成绩一事虽然属于欺骗行为,姚炜事后也在书面材料上承认了错误。
勒令退学是否合适
8月29日,记者见到了曾经教过姚炜的学院老领导、老教授穆文俊。穆教授对记者表示,对待学生所犯的错误,要
采取宽容的态度,不一定非要把英语过级情况同毕业挂钩。
之后记者又采访了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校长李平。李校长表示,姚炜先是伪造考博申请上的导师及领导签字,后来不
久又伪造六级成绩以申请硕士毕业论文答辩,但是被校方及时发现,决定拒绝其参业毕业答辩。让他延长半年学业,但在这期
间却不来上课而去读博士去了。
李校长也承认,通知姚炜延期毕业时并没有将延长学籍的决定按法定程序以正式的文件告知,而是通过其他方式通知
的。同时也没有将姚炜的处理决定报告给上级部门。但是,校方表示,对姚炜的处理学校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校方也希望自
己培养出来的学生是品学兼优的。
特别记者孙超见习记者刘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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