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8月15日电记者张曙光最近,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一项地方法规,明确规定13类夫妻可以
生育第二胎。
据悉,这项名为《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法规是安徽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这个法
规从今年9月1日起施行。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新闻发言人说,允许13类夫妻生育第二胎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制定的。
发言人说,允许生育第二胎的13类夫妻是:1、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2、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3、双方均为归
国华侨,或者来安徽省定居不满6年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只有一个子女在内地定居的;4、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
过,另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的;5、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是有两个孩子且丧偶的;6、婚后不育,夫妻双方均满
30周岁,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7、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8、二等乙
级以上的残疾军人,五级以上的因公工致残人员;9、矿工井下作业连续5年以上,并继续从事井下工作,只生育一个女
孩的;10、农村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的;11、男方到女方家落户且女方没有兄弟的农村夫妻仅适用女方姐妹中一人;
12、农村夫妻只生育一个女孩的;13、大山区的乡,女方在农村,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每月2元享用15M邮箱 中大奖游海南游韩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