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谢德良)身兼两个公司董事长的卢万华,先后采用伪造存款单位开户印鉴卡、银行信汇凭证及转账支票等手段,骗得巨款1.1095亿人民币。昨天,卢万华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卢万华,北京西城人,获得工商管理学位后,他辞去在北京某电视制作中心的工作,开始下海。先后担当北京海之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泰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董事 长、新加坡国煜绚控股私人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因为经营不善,他的公司一度资金周转困难,为了获得足够的周转资金,他不惜手段到处“找钱”。1996年10月至1997年5月,他伙同他人以高息为诱饵,使用伪造的银行信汇凭证,先后骗取中华慈善总会等八家单位人民币9200万元,美元913万元。获得如此巨款,非但没有填平卢的贪欲,反而使他更加变本加厉。1997年9月,他又伪造银行转账支票,骗取北京绝缘材料厂人民币1000万元。到案发时止,他共骗得人民币1.1095亿余元。他骗得这些钱财后,一部分用于公司经营,一部分用于个人挥霍。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卢万华的行为已分别构成金融凭证诈骗罪和票据诈骗罪,犯罪性质极为恶劣,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必须严惩。
在押赴刑场前,记者抓紧时间采访了他:一时贪欲换来这样的结果是否后悔?他回答,后悔也迟了,所以“不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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