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能表是否合格电能计量纠纷由谁解决以往由供电部门一家说了算的局面将发生改变。9月6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依法对全省开展电能表检定的14家计量中心进行授权,今后只有经这些计量中心检定合格的电能表才能安装使用,各级质监
部门将成为电能计量纠纷的仲裁机构。
1998年,国务院在政府机构改革中把用于贸易结算的电能表的强制性监督管理职能 由原电力部门划入质量技术监
督部门。为避免重复建设,充分发挥电力部门计量技术资源,进行合理的资源配置,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原省电力工业局经过
多次协商制定了电能表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决定采取依法授权、严格监督的方式,对因电能计量引起的纠纷由质量技术监督
部门负责处理,加强对贸易结算电能表的管理,实现了独立于交易双方的第三方的监督管理。
在新的电能计量监督管理模式下,属供电部门管理的电能表,供电部门计量中心开展检定,其检定人员、计量标准装
置必须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及其运行必须符合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的要求,并
取得授权。非供电部门管理的电能表的强制检定工作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实施。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处理因电能计
量引起的纠纷,组织进行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
目前,全省电力计量检定人员、电能计量标准装置均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证书。质监部门对全
省14个电力计量中心的考核工作已全部完成。据了解,全省共有贸易结算的单、三相电能表2100万只,各计量中心已检
定电能表137万余只,合格率为99.99%。
(志坚蔡炜剑飞)(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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