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传言邮政部门表示,“附言费”并非今后才收,目前也在收,只是收取方式不同而已●新标准10月1日暂不
实行
本报讯(记者王秦)就外界“邮政汇款从10月1日开始要收‘附言费’”的传言,记者昨日向国家邮政局求证获悉
,目前邮政汇款中已收取了附言的有关费用,即将“开始收取”的说法并不准确,新的“附言费”收取办法已基本确定,10
月1日暂不实行,具体时间尚未 最后确定。
“附言费”目前就在收据介绍,国家邮政局新规定的“附言费”收取标准是:附言费中每个汉字(两个字节)收取0
·10元,每个标点或英文字母按一个字节算,不足两个字节的部分免收附言费。当记者昨天向广东省邮政局求证时,该局相
关负责人首先澄清了外界所传“以前不收‘附言费’,现在开始收‘附言费’”的说法。这位负责人表示,其实目前的邮政汇
款一直都在收取“附言费”,只是不叫这个名字,方式有所不同罢了。传统的邮政汇款有两种方式,一是普通汇款,二是电报
汇款。随着电子汇兑业务的全面推出,前项业务已全部取消,而后者如果按照目前的收取标准,用户在写汇款附言时,10个
字以内(包括10个字)不收取费用,超过10个字的部分每个字收取0·13元。只不过大多数人的附言很少超过10个字
,所以给市民留下的印象是不收“附言费”。但实际上,不管附言是否超过10个字,邮政都要再收取2元的电报附加费,这
实际上相当于现在所说的“附言费”。
对大用户可能不收费国家邮政局储汇局有关人士向记者表示,目前为个人结算业务提供附言服务的只有两家,建设银
行收取的是每个字0·13元,调整后的邮政附言费用实际还是比较低。更重要的是,相对于目前的邮政电报汇款业务,新的
“附言费”收取办法实际上对用户来说更加划算。另外,邮政对报社、杂志社等经常要汇款的大用户还推出了一套特别的软件
,如果使用这种软件,汇款附言还可能完全不收费。
今后邮政汇款更快捷为什么要改变“附言费”的收取方式?国家邮政局向记者表示,这与通过计算机系统处理的电子
汇兑业务的全面推行直接有关。以往的邮政普通汇款之所以不收费,是因为用户填写的汇款单完全靠传统邮路投递到收款人手
里,邮政并不对附言进行再处理,而随着今年全国邮政实现计算机系统化,工作人员必须再对用户的附言进行输入处理,然后
再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投递,增加了二次处理成本,因此收取一定的费用是合理的。据了解,目前,通过计算机系统处理的电
子汇兑网络已覆盖全国。从今年6月开始,广东省已全部实现电子汇兑。制图:子瑜
“附言费”新旧标准对比
旧标准邮政收取2元的电报附加费,汇款附言10个字以内(包括10个字)不收取费用,超过10字每个字收取0
·13元。
新标准附言费中每个汉字(2个字节)收取0·10元,每个标点或英文字母按一个字节算,不足2个字节的部分免
收附言费。
汇款附言20个字需缴费用
按旧标准收费汇款手续费+2元电报附加费+0·13元×(20个字—10)附言费汇款手续费+3·3元附言费
按新标准收费汇款手续费(不变)+0·1元×20个字附言费汇款手续费+2元附言费
对比新标准实施后用户将少缴1·3元附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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