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落网劫犯的供述,有警方的侦查结果,有曾经认罪的笔录,还有使用赃款的事实——如此前提下,要为当事人作无罪辩护,难度可想而知。但律师的神圣职责让傅达庆选择了义无反顾。
本案最大的疑点是,参与抢劫的歹徒之一廖某一口咬定系周世贵砖厂经营不善、资金短缺,指使其回渝作案,并提供作案经费900元,抢劫所得也汇到周的账户上。周世贵则称, 两人的确曾在其湖南砖厂打过工,900元是给付的工资。至于警方所录口供,周世贵后来翻供称系警方刑讯逼供而来。但周世贵并无具体证据,而法律是“重证据轻口供”。要想说服法官,必须补充更有力证据。
冒着酷暑,傅达庆专程赶赴湖南怀化市黔城镇,多方走访,终于找到当年偶然目睹周世贵遭民警殴打的证人王某,王同意作证。一般轻易无法找到证据的“刑讯逼供”终于有了突破口。同时,傅律师还在周的办公室翻出了砖厂与当地群众发生纠纷的证据和周世贵写给廖某的“以前任何借条均无效”的纸条。时间刚好是廖某离开湖南前夕。此举推翻了砖厂经营不善是因为资金短缺的说法。也间接推翻了关于周世贵出资抢劫的指控。
一切真相大白,无辜者无罪释放,法律的公正形象得以维系,这不能不说是证据的功劳。“但愿所有人都有证据意识,这样,我们身边就能少一些冤假错案。” (重庆静升律师事务所律师 傅达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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