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鹏 通讯员吕英林 梁菁菁)今天,记者从市高级法院获悉,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共审理解除非法同居案件238起,比去年同期大幅增长。与此同时,第一中级法院、第二中级法院分别审理了因非法同居引发的恶性刑事案件数十件。非法同居引发的种种纠纷和血腥案件已经不容忽视。
在一中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李懿男、沈沛萱未婚同居生下一女婴。女婴出生后,李 、沈2人因李的“外遇”问题经常发生争吵,双方在争吵时用殴打女婴的方式发泄对对方的不满。女婴出生后不久即患病,李、沈2人未积极给予治疗,最终导致女婴仅存活30余天后死亡。法院以虐待罪,分别判处李懿男、沈沛萱有期徒刑6年和5年。
今年4月至6月,全国妇联调查报告显示,一些西方婚恋观包括性观念在我国逐渐有了一定的市场。部分年轻人追求所谓的自由,惧怕承担婚姻的责任,而物质生活的改善,又给他们创造了同居生活的条件。一些老年人出现同居的现象多数是怕麻烦或怕孩子因为面子或财产等问题阻止自己再婚,于是,就干脆不结婚,彼此就伴住在一起。这些都造成了婚前性行为、婚外性行为、非婚同居、试婚等现象比几年前有所增加。虽然70%的调查对象否定非婚同居,但有不少人认为“只要当事人自愿,别人就不应该干涉”,持这种态度的在城市达到20.1%。
西城区法院刘珍法官表示,同居现象的无节制发展不可避免地造成对家庭和自身的伤害。来法院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男女,大多是非法同居的受害者,或者遇到了麻烦自己难以解决。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只要一方提出,法院就会解除,手续也很简单。但一旦涉及双方共同财产或是子女抚养问题,判决就会有难度。非法同居的受害者不仅仅是当事人,还包括他们的孩子。同时,女性比男性更容易受伤。法律不保护非法同居,因此法官提醒有非法同居想法或行为的人,一定要三思而后行,对自己、对社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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