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健身器侵犯休息权案引发法律争端:公益活动与个人生活撞车时怎么办
晨报讯(记者赵中鹏通讯员周红平曹宁)安装在小区内的健身器材也惹上了官司。昨天,记者从西城法院获知,居民
郭先生以小区内的健身器材扰民、侵犯其休息权为由将负责小区健身器材管理的居委会告上了法庭。
郭先生称,今年6月底,居委会在他所住楼下十几米远的小马路边上安装了5件健身器材。自从有了健身器材后,他
们一家的安宁就被打破了。每天从早上5时到夜里12时,经常有人在健身器材上锻炼,器材的声音和大人、小孩的喧哗,严
重影响了他们一家的休息。8月份,该小区里又增加了一些健身器材。郭先生称,虽然大家欢迎健身器材,但是,难道因为大
家欢迎就可以让其他居民无法睡觉、无法开窗和正常休息吗?
记者电话采访了该小区的居委会,居委会负责人表示,小区内安装健身器材是为了推广全民健身活动,是公益设施。
他们从健身器材投入使用后就一直有人值班,一般到晚上9时30分以后就没有什么人了。而且,健身器材离居民楼有十多米
,其他人并没有感到不便。
健身器材给小区居民带来了方便,但是这些设施安装在什么地方一直让人头疼。凡距离健身器材近的住户,大多对这
些设施不欢迎,因为他们无法忍受健身者每天一大早和半夜的喧哗。在一些居民小区的健身点曾发生过健身器材被人推倒甚至
涂上大便的事。
法律规定,公民的正常生活受法律保护,这其中包括正常的休息。但是当这种正常的生活被作为公益设施的健身器材
所打扰时该怎么办呢?这还要等法院的最终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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