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赵中鹏)昨天,农业部正式对外发布农业生产资料打假举报奖励办法,打假举报人最多可获15万元奖
励。此办法已从7月底开始执行。
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业生产资料的违法行为主要是:生产、销售国家禁用、停用、淘汰的农业生产资料产品;生产
、销售无登记证(或应取得而未取得推广许可证)、批准文号、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质量合格证等证件不齐全的农业生
产资料产品;生产、销售 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的农业生产资料以及其他严重违反农业生产资料管理法律法规的制假
售假活动。为了打击这些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业生产资料的违法行为,农业部决定对公民个人(包括外国人)举报人以书面
或口头等形式检举、投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业生产资料的行为给予奖励。举报人举报案件经查属实,案件情节恶劣,社会
危害大,并经农业部农业生产打假评审委员会评审,决定给予奖励的,可以获得农业部的农业生产资料打假举报奖励金额1至
15万元。
同时,农业部还公布了生产资料打假举报电话:农药:(010)6419281064194066兽药:(010)64192829
种子:(010)64192079肥料:(010)64192810饲料和饲料添加剂:(010)64192848农
机及零配件:(010)67347472渔机渔具(010)65066115,64194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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