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为“赶案”降低审判质量市中院力推刑事审判五大举措配合严打战役
本报讯(记者唐洁通讯员孔献之)既要配合严打“第五战役”依法快审重判,但也决不能为了“赶案”而降低审判质
量和标准。针对怎样更加有效地惩治犯罪,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市中院力推刑事审判五大举措。今年以来,深圳市中级人民
法院审理了歹徒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并砍伤公安干警杜天宋的抢劫案、惠州港特大走私食用油案和彭海生等涉嫌诈 骗6970
万美元的信用证诈骗案等,刑事审判中的大案、要案较多,这类案件往往案情复杂、审理难度大。昨日,在深圳市法院刑事审
判工作会议上,市中院副院长白新潮结合这些重大案件的审理经验明确提出,中院将大力推出刑事审判五大举措:一是及时调
整充实刑事审判人员,把“严打”整治斗争引向深入。二是依法快审重判,通过公开审判、庭审直播、网上发布消息、召开新
闻发布会、通报典型案例等形式,强化审判宣传,扩大审判的办案效果。三是严格依法定罪量刑,决不能为了“赶案”而降低
质量和标准。四是本着“无争议从简,有争议充分辩论”的原则,推行“轻刑”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理,简化庭审中不必要的
陈述、发问、举证和质证,搞好刑事审判方式改革。五是大力推进法院法官“职业化”建设,全面提高法官职业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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