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重犯同时被枪决
晨报讯(记者颜斐通讯员高志海)昨天,在本市疯狂入户抢劫12起、致8人受伤,被称为“丰台一霸”的无业人员
凌长钧被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押赴刑场,执行死刑。为了抢钱,凌长钧竟残忍地将襁褓中婴儿的双脚放入热水盆中。同时被枪
决的还有一批故意杀人及抢劫重犯。
1996年1月至4月间,凌长钧伙同他人持自制火枪、刀等凶器在本市海淀、丰台、石景山等地,采用捆绑手脚、
蒙眼堵嘴、强迫被害人脱光衣服、开水烫被害人身体等残忍的手段抢劫12起,抢得钱物总价值3.8万余元。
凌长钧作案手段特别残忍。1996年2月27日20时许,凌长钧伙同朱永旗等人到丰台区小瓦窑一胡同内,持凶
器连续入室抢劫5户居民。在抢劫过程中,凌长钧等人持刀将被害人陈某、王某夫妇头部砍伤,抢劫人民币2000余元。随
后,又持刀逼迫姚某及其母亲、嫂子脱光衣服,并堵嘴捆绑,还将姚某年仅4个月大的女儿的双脚放入火炉上的热水盆中烫,
抢得姚某等人的人民币100余元。1996年2月16日20时许,凌长钧等4人持自制手枪、刀,到石景山区鲁谷果园一
自建房内,将被害人杨某父子砍伤,并用暖水瓶的开水烫伤杨某腹部,又逼迫杨某的妻子脱光衣服,后将被害事主捆绑、蒙眼
堵嘴,抢得人民币80元,手表1块。
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凌长钧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多次持械入室抢劫,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且
抢劫数额巨大,在抢劫过程中致伤多人,犯罪手段残忍,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
每月2元享用15M邮箱 中大奖游海南游韩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