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马小森)根据国家质检总局今年7月份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记者昨天从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了解到,市质监局将于本月开始审核承担首批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5类食品的
技术机构的检测资质,力争在2003年5月底之前全部完成食品准入制度的各项工作。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包括3项具体制度:1、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生产许可证制 度。对于具备基本条件、能够
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企业,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准予生产获证范围内的产品;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准生
产食品。2、对企业生产的食品实施强制检验制度。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不准出厂销售。对于不具备自检条件的生
产企业强令实行委托检验。3、对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制度的产品实行市场准入标志制度。对检验合格的食品要加印(贴)市场
准入标志——QS标志,没有加贴QS标志的食品不准进入市场销售。这样做既便于广大消费者识别和监督,也便于有关行政
执法部门监督检查。
首批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有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5类食品。本市质监部门将开展本
辖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保证产品质量必备条件的专项调查;受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组织对食品加工企业生产必备条
件的现场审查;受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工作的有关投诉,处理有关《食品生产许可证》争议事宜等。计划在2003年5月
底之前全部完成,到时将发证企业名单公告、通报有关经销企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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