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9月13日电(记者黄玫)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的规范管理,广东省制定新政策,对
举报省直行政事业单位瞒报收入、私设“小金库”的举报人的最高奖励达到20万元。
近日,广东省财政厅、省监察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对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四摸清”的通
知》,决定对省直行政事业单位以下4个方面的情况进行全 面清理核查:1、收入来源情况。包括同级财政安排的预算资金,
通过本单位账户或下属单位账户征收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下级单位上缴收入、上级单位补助收入
、收取的赞助、捐赠收入、其他收入(从基金或收费、税收中按比例提取的业务费收入、物业出租等各类经营服务性收入等)
。2、支出去向情况。具体反映各项收入相应的支出去向,包括上缴财政和用于本单位的经费及各项开支,本单位上缴上级单
位或补助下属单位的支出等。3、银行开户情况。包括本单位或单位以集体、个人名字开设的银行账户名称、性质、开户银行
等详细资料。4、各单位补贴、奖金和福利(含购买商业保险)发放情况。
为了督促各有关单位如实填报有关资料,财政厅鼓励社会监督,奖励举报不如实反映情况的单位的各界人士。凡举报
并经查实属填报单位瞒报收入和补贴、奖金、福利发放金额的,按瞒报金额的10%奖励给举报人,最高奖金达到20万元。
凡举报并经查实属填报单位瞒报单位账户的(安全、特种办案经费账户除外),按该账户资金余额的10%奖励给举报人,最
高奖金为10万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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