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9月12日电国家计委和信息产业部今天宣布,对IP电话等已经形成比较充分竞争的34项电信业务的
收费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
据介绍,在这些资费中包括了固定电话的信息服务费,IP电话的国内长途、国际及港澳台通话费,移动电话的SI
M卡费、过户费、用户要求改号费,无线寻呼业务收费,电子信箱业务收费,因特网业务开户费,卫星移动电话业务收费等等
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的收费。
IP电话、无线寻呼等电信业务在我国已经有多家经营者,而且竞争比较激烈。国家计委和信息产业部负责人指出,
对部分已经形成较充分竞争的电信业务的收费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是为了适应新的电信市场格局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要求
。我国将继续深化电信资费管制政策的调整与改革,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电信资费形成机制,推进电信资费
定价方式的改革,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合理配置电信资源,促进电信业务的健康发展。
另外,国家计委和信息产业部还明确了省(区、市)通信管理局会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管理的电信业务收费项目。其
中固定本地电话中的普通电话包月制月租费和“套餐”资费、本地移动载体上的公用移动电话业务收费等资费由省(区、市)
级政府定价;固定本地电话的普通电话装机、移动工料费、手续费等资费为省(区、市)级政府指导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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