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绍文曹博远
本报实习记者报道一个名为“北京市政委第(67)号联合通告”的红头文件近日贴在北京许多小区的楼道口、宣传栏等处。通告称“北京市市政委员会、北京电业电信联合开发公司联合推出电费、电话费年缴、半年缴提前预付打折制度”。但通告出现后,居民们认为缴费方式让人不放心。
昨天,记者在某小区看到了这份通告,上面称,“用户提前预付1年电费或话费只收取总费用的60%,提前预付半年电费或话费收取总费用的70%,多存不限。办理方法是:用户在9月13号至15号期间按照文件所给出的两个户名为‘信联’的账号存入享受优惠后的电费、话费金额并保留银行所给的回单即可”。文件的落款盖着“北京市市政委员会”和“北京电业电信联合开发公司”两枚印章。
小区居委会王主任介绍说:这个红头文件不是按照正常程序通过居委会向小区居民宣传的。目前小区居民还没有人按照文件去缴费。
记者按照文件上写的四个电话号码拨通了两个,发现那是两个公用电话号码。随后记者又拨通另一个手机号,接电话的是一个男子,记者问:“你们公司地址在哪儿啊?”对方回答:“我们公司在崇文区,我们公司是在北京市市政委的同意下并向市政委交了5000万保证金来推广这种缴费方式的,你不用担心办手续的事,我们绝对是对市民负责的。”
记者又问:“你们在文件上盖的一个章是‘北京市市政委员会’,可是北京只有市政管理委员会啊?”对方回答:“那是同一个单位的章。”
记者随后发现文件上留的三个地址的其中一个是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的门牌号。市政管委的工作人员昨天接受采访时说:“今天我们已经接到不少来电询问这件事,但我们根本不知道这回事,我们的印章是‘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他们那个章根本不是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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