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了自家四棵古茶花树浙江乐清三位老汉被公诉
本报讯(实习生戴越庭记者李建平)近日,浙江乐清的3位七旬老汉,因为去年年底卖了自家门前自留地里的四棵古
茶花树,被该市检察院以毁坏珍贵树木罪告上法庭。
张氏三兄弟是温州市乐清大荆镇大圆村人。2001年3月9日,三兄弟以4800元的价格 将自己屋边的四棵古茶
花树出售给了宁波人单某。合同签订以后,单某先付给了张氏兄弟3000元钱。此后,单某雇人将两棵树龄较小的茶花树先
移植到了宁波,并讲好今年清明节前后再来移植另外两棵树龄较长的古茶花树,同时支付剩下的购树款。但是不久,张氏兄弟
买卖古树的事情就被人告发,张氏兄弟和单某等四人于今年5月份被乐清市公安局逮捕。
经过乐清市森林案件鉴定小组鉴定,被锯枝毁坏的四棵古茶花树中,已经被移植到宁波的两棵树龄在120至150
年左右,另外两棵古茶花树龄则超过了700年,按浙江省有关法律规定,这四棵树都属于国家珍贵树木。乐清市检察院认为
:张氏兄弟和单某非法毁坏珍贵树木,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均构成毁坏珍贵树
木罪,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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