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类行政复议案件在广州有上升趋势
本报讯记者钟璐,实习生张英,通讯员陈志坚、余惠萍报道:当官的“不作为”,老百姓就可以告你!今年上半年
,这类行政复议案件在广州有上升趋势,是去年同期的1.3倍。这是记者昨天从广州市政府法制办获悉的。
据介绍,“不作为”是指按照规定,应当由行政执法机关去做的事,有关部门却没有去做,或者是没按规定做好,概
括地说,就是“失职”。对于行政部门的“不作为”,老百姓可以到复议机关告它。
今年初夏,由于楼上住户擅自在卧室内加建厨房、卫生间,李老伯家的卧室天花板上总是水渍斑斑,晚上的冲厕水声
和淋浴水声更让李老伯烦不胜烦。满腹抱怨的李伯多次要求区规划分局去拆除楼上的违章建筑,但规划分局一直没有采取有效
的行动。于是,李老伯向复议机关告规划分局的失职行为。不久,楼上邻居被责令将违章改建部分拆除了。
荔湾区一名老住户告街道办事处“不作为”,最近也有了令他满意的结果。事因去年10月的一次意外:天棚倒塌、
房屋损毁。他向拆迁单位要求赔偿未果而告上法庭,数月后他打输了官司。但这住户认为输掉官司的主要原因,就是他所在的
街道办事处迟迟不肯开出受灾损失证明,所以他在法庭上无法提供有说服力的证据。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街道办事处有维护居
民的合法权益、进行法律服务等职责,据此,该住户认为街道办事处不开证明,就属于一种“不作为”,于是向区政府提出了
复议申请。两个月之后,经区政府与街道办事处协调,老住户如愿拿到了街道办事处开出的受灾损失证明。
据了解,广州复议机关在审查这类案件过程中,明确要求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定的复议期限内作为,逾期不作为的再作
出复议决定限其限期履行。这样做符合广州市正在推行的“政务公开”,也杜绝个别行政机关以种种借口推托和拖延为群众办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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