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上午,67岁的黄大妈因家庭矛盾将亲生儿子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退还她赠与儿子的房产。朝阳法院双桥法庭
以证据不足当庭驳回了她的诉讼请求。法官认为,亲情官司其实并没有真正的赢家,亲人对簿公堂,里面总是糅进了许多无奈
。无论判决结果如何,亲情所受到的伤害都是难以弥补的。
据黄大妈的代理人说,黄大妈在老伴去世后,将家中财产进行了分割,最小的儿子周 某分得了两间平房。在4个子女
中,黄大妈格外疼爱这个“老儿子”,自1999年周某结婚起就与他们一起生活。今年4月22日,黄大妈经过公证将自己
名下的两间房屋赠给了周某。老人虽然衣食无忧,但婆媳之间不断的冲突总让她心里有些不快。后来,为了避免矛盾,老人在
院子里砌了一堵墙。周某嫌这堵墙碍事儿,未经母亲同意就把墙拆了。谁知家庭战争终于升级,儿媳动手打了婆婆,周某还打
伤了来调解的姐姐。一气之下,老人以儿子态度恶劣、不尽赡养义务为由,将其告上法庭,要求撤销赠与房产的行为。
法院认为,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撤销赠与应符合几个要件,即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及其近亲属的行为;有赡养
义务的受赠人未尽赡养义务及未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等。黄大妈未能提供有力的证据证明周某有严重侵害赠与人及其近亲属的
行为,因而无法得到法律的支持。
前天,黄大妈没有到庭。她的代理人在听到判决结果后告诉记者,老人曾多次提出,只要周某夫妇让她安度晚年即可
撤销起诉。老人并未将官司的输赢放在心上,她只想通过诉讼提醒儿子,兄弟和睦、母慈子孝才是她最愿意看到的。
据了解,目前亲人之间因金钱和房产纠纷而对簿公堂的越来越多。家人无力解决家庭内部矛盾,只得请法官来断家务
事。日前,北京某法院受理了一起家庭成员析产官司。因子女对继承房产意见难以统一,70岁高龄的老母亲只得起诉所有的
子女。一位法官表示,家庭官司的增多反映了人们法律意识的普遍增强,人们不再会为了“面子”而任由他人对自己的合法权
利进行侵害。但同时,越来越多的亲人走上法庭,不禁让人们有亲情淡漠的担忧。“亲情在法庭上尴尬过堂,当事人双方无论
输赢,对亲情都是一种伤害。”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每一桩亲情官司的背后,都有着难言的无奈和心酸。很多原告都是万般无奈才将亲人诉诸法
律的。本报报道过92岁的高金花老人状告儿子不赡养的官司,这位老人曾凄凉地告诉记者,只要儿子肯回来喊她一声“妈妈
”,自己就会原谅他。
有人认为,亲戚朋友的怂恿和民间调解的不力也造成了亲情官司的增多。如果纠纷双方当事人和周围的亲友对解决纠
纷都有诚意,民间司法所的调解力度增强,很多矛盾完全可以化解在家庭内部,而无须诉诸法律。如果我们主要依靠亲情和道
德的力量来解决纠纷,就可以减轻打官司对亲情的伤害。
晨报记者颜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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