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为使儿子能逃脱法律制裁,母亲多方求助亲戚、邻居来证明儿子案发时未在作案现场、没有作案时间,碍于情
面的亲戚和邻居在未亲眼所见的情况下,听信了这位母亲的谎言,替其出示了案发当天其儿子一直在家的证明。然而法不容情
,这位母亲牵连着邻居一块儿成了包庇犯罪分子的罪犯。记者日前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妨害作证罪一审判处替儿
作伪证的郑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其邻居温某犯包庇罪,免予刑事处罚。
大兴区某厂退休工人郑某之子张某在2001年3月9日因伙同他人抢劫,于2001年3月12日被公安机关抓获
。为使张某逃避法律制裁,郑某于同年9月至10月间,先后找到亲戚郑某、邻居温某等,要求提供假证明,以证实张某在2001
年3月9日一直在家,并未参与犯罪。后郑某将假证明提供给检察及审判机关。
邻居温某是某药械公司经理,在得知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他听信郑某之言,出具虚假证明,并在2002年3月
14日接受公安机关讯问时不如实提供情况,坚持说2001年3月9日晚8时左右在郑某家见到过张某。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如实作证是公民的权利,同时也是义务。郑某的行为妨害了司法机关正常的诉讼活动和秩序,已
构成妨害作证罪,温某的行为已构成包庇罪,依法应予惩处。(高志海白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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