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完善社会保障推动再就业成就显著
1998年以来,北京市接收下岗职工30.03万名、失业人员54.2万名,投入促进就业经费8.1亿元,下
岗职工、失业人员再就业率连年保持在60%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5%左右。在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方面取得了
可喜的成绩。
政策——三条防线稳定人心
北京市根据中央精神,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失业保险制度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相
互衔接、相互补充的三道保障线,“两个确保”更作为重中之重,不断得到巩固。
据介绍,全市通过多种渠道筹集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15.53亿元,保证了30.03万名下岗职工按时足
额领到基本生活费,并为他们按时足额代缴了社会保险。通过加大资金筹集力度,疏通发放渠道,发放基本养老保险金426.9
亿元,为1873户次的困难企业借支养老保险金2.06亿元,使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到了基本养老金。通过扩大失业保
险覆盖范围,逐步形成了覆盖全市企事业单位和劳动者的失业保险制度,全市累计为39.34万人次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
保险金18.4亿元。通过不断完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城市低收入居民的基本生活基本做到了“应保尽保”,共计发
放救济金5.47亿元。
机构——221个街道(乡镇)建起社保所
2001年4月起,全市各街道普遍设立了社会保障事务所。据介绍,社保所主要负责城市低保人员的认定、开展职
业介绍、职业指导、社区就业服务、失业人员动态管理、发放失业保险金和低保资金、开展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
随着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业保险制度“并轨”。北京市的1067个再就业服务中心,已撤减到434个
。为适应新形势,北京市决定在各街道建立综合性的、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社会保障事务所,使社会保障事业向社区延伸
。
到目前为止,北京市已有221个街道(乡镇)成立了综合性的社会保障事务所,覆盖面积达90%以上,形成了市
、区县、街道三级就业服务网络。
就业——困难职工重新自立
家住北京朝阳区红庙北里社区的残疾人王正选,日前要求退掉低保,重新过自食其力的生活。
1998年,王正选下岗,同年妻子不幸去世,女儿还在上学。于是他开始领取低保金。如今,王正选已经靠开小卖
部过上了自力更生的生活。
据介绍,北京市这几年采取多种措施推动再就业。在岗位开发方面,大力发展第三产业、非公企业就业,特别是社区
服务就业。
北京分别制定了劳务派遣、自谋职业、社区弹性就业、安置补助等政策,同时加大资金投入。今年初,仅西城区就设
立了2000万元的“政府促进再就业资金”。
同时,全市共有87万人次的下岗职工、失业人员接受了再就业培训。下岗职工、失业人员通过市场竞争就业的比例
逐步提高。
新华社记者李烽冯瑛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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