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委、省政府作出决定,采取特殊扶持措施,以扶贫工程为载体,集中一定财力物力,努力加快我省7个人口较少特有民族聚居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步伐。
我省人口在10万以下的独龙、德昂、基诺、怒、阿昌、普米、布朗7个少数民族,总人口22.6万人,居住在高寒山区和半山区,除普米族和基诺族外,均属跨境民族。由于历史、自然等诸多因素,7个人口较少特有民族聚居的乡(镇)、村仍然是我省贫困人口最集中、 贫困程度最深的少数民族地区,目前尚有50%左右的人口处于贫困状态。
为进一步增强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共同进步繁荣,省委、省政府决定,从今年开始,以政府行为为主导,以扶贫开发为主要途径,以基础设施建设和基础教育为重点,把7个人口较少特有民族的脱贫发展问题作为云南民族工作和扶贫工作的重点,通过实施温饱和农业产业化扶贫工程、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工程、科教扶贫工程、民族文化扶贫工程、人才培养扶贫工程,实现“四通五有一消除”,即村村通路、通电、通水、通广播电视,覆盖人口达85%以上;所有农户和群众有房住、有衣穿、有饭吃、有钱用、有书读;基本消除农户和学校的茅草房及危房。
为确保基本目标的实现,省委、省政府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加强对7个人口较少特有民族脱贫发展工作的领导,省级有关部门要切实把7个人口较少特有民族的脱贫发展问题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各部门的职能,研究配套措施,优先列入“十五”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地州(县市)要把7个人口较少特有民族脱贫发展计划、措施优先纳入当地政府的“十五”计划和扶贫规划;所在县(市)的党委、政府应把加快人口较少特有民族的发展,作为当前扶贫开发的重点,做到政府推动,部门联动,责任到人。(李沙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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