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成都商报》报道,9月16日,一姚姓消费者向成都市工商局投诉,金龙鱼在中国新推出的符合“1:1:1”健康新概念的第二代调和油的宣传广告与实际商标上所标比例不符。
据投诉的姚先生称,他们一家对金龙鱼宣传的饱和脂肪酸、单不饱和脂肪酸、多不饱和脂肪酸达到1:1:1的健康概念很感兴趣,但他们买了一桶金龙鱼第二代却突然发现商标上标明上述脂肪酸的比例是12:44:44。他认为金龙鱼广告误导了他。据此他向工商部门投诉,要 求金龙鱼如实宣传。
针对成都出现消费者投诉金龙鱼广告与产品不符一事,记者随即与“金龙鱼”的生产商嘉里粮油商务拓展(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里公司)取得了联系。嘉里公司一顾姓的品牌经理称,所谓1:1:1是“金龙鱼”倡导的人体摄入饱和脂肪酸、单不饱和脂肪酸、多不饱和脂肪酸的最佳比例,而人体摄入这些脂肪酸很重要的一部分来自于食用油。第二代金龙鱼食用调和油上述脂肪酸的含量比例是12:44:44(即0.27:1:1),之所以不是1:1:1,是因为人体摄入的饱和脂肪酸还有很多一部分来自于在日常饮食中,主要是肉类。如果把食用油中脂肪酸的含量调成1:1:1,反而会造成人体实际摄入的饱和脂肪酸过高,进而使得人体胆固醇升高。而12:44:44的含量比例正好可以帮助人体达到最佳的摄入比例,即1:1:1。因此“金龙鱼”广告不存在不实、误导消费者之嫌。(李迎春 何玮 宋丁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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