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9月12日至13日,市政府组织市职业病防治中心、市卫生监督中心等部门对城区八家企业、一家医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情况进行了检查,结果发现除一家企业执行得较好外,其它被检单位普遍存在着各种职业病防治隐患。
在检查中,执法检查组发现存在着的主要问题是:“粉尘、高温、噪音、放射性物质 ”等职业病易发企业用人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未将工作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补贴等如实告知劳动者;用人单位未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职业危害病作业区未设置警示标志,有的单位对招用的“临时工”未给予法律所赋予的各类权益保障;一些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而忽视工人的卫生保健工作,不按规定定期对工人进行职业病体检;一些企业预防职业病各种措施挂在墙上,却没有认真地去执行。执法组对这些不合法规的企业当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如回访时限期整顿单位未按卫生部门的要求落实整改意见的,将被处停业整顿7天,情节严重的将受到经济处罚。
(作者:记者:刘晓洁)岳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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