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09月18日
重庆消息重庆市委近日决定:对在云阳“2·3”事件处置工作中负有责任的云阳县委书记王显刚、县长肖敏,分别
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这是重庆成立直辖市以来,第一例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因违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和对事件处置不力而受
到党纪处分的案件。今年2月3日,云阳县水磨乡凤凰村6组村民朱正发,在云阳老现成码头用自用船违章载客,后 在长江云
阳县境内水域沉没。经调查,这是一起因无驾驶船舶资质的人员驾驶不合格船舶,违章载客,造成1人死亡、16人失踪的海
损事故。经重庆市纪委、监察局查证:在“2·3”事件发生后长达5个月时间内,云阳县委、县政府一直没有将有关情况正
式书面报告重庆市委、市政府。在事件的处置中,县委、县政府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没有采取得力措施组织搜寻失踪者和打
捞沉船。直至7月10日,在重庆市政府督查组的督促下,云阳县政府才将“2·3”事件的情况正式书面报告市政府。根据
市纪委、市监察局查证的事实,重庆市委、市政府研究认为:云阳县“2·3”事件发生后,在长达5个月的时间内,在事关
17条生命的重大事件前,云阳县委、县政府一直未按规定及时主动向市委、市政府正式书面报告,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未
采取得力措施予以处置,增大了处置工作的难度,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这是因失职行为和官僚主义作风造成的严重后果。
新华社供稿
每月2元享用15M邮箱 中大奖游海南游韩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