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爆料“讨债热线”喷上墙
沈阳市沈河区彩塔街附近兴胜小区的居民们一觉醒来,惊讶地发现居民楼的墙壁被喷涂上几个大字—“催款公司136641228
××”。就是通过这种见不得人的方式,被国家有关部门严令禁止的“讨债公司”在沈城“粉墨登场”了。记者经过连续几天
的努力,以一个债权人的身份与这个非法黑公司“零距离”接触,发现所谓“讨债公司”竟没有任何合法经营 资格,其讨债方
式也极尽无赖、耍泼、威胁、恐吓之能事,甚至野蛮到武力相迫。
新闻实录注册?都是偷着干的
按照招贴广告上面的联系方式,记者拨通了“讨债公司”的联系电话。事先记者从移动通讯部门得到证实,这是那种
无法查到电话所有者身份的“神州行”号码。对方接通电话告知记者,他本人就是“讨债公司”的一个负责人,叫他老王好了
。
记者佯称也姓王,一年多以前促成所在单位与一家装修工程公司200多万元的合作装修项目。装修公司的老板许下
工程总费用10%的“好处”,还草签了一份协议。可是眼看着竣工,一分钱“好处”也没见到。
老王说:“你得支付我们公司15%到25%的费用。”记者装作有些为难的样子,说是从来没有与“讨债公司”接
触过,有点儿不托底,询问老王他们的公司在哪儿,在哪个区注册的。没想到的是,回答记者的竟是老王的几声干笑:“注册
?谁给我们注册呀?不瞒你说,我们都是偷着干的!”
绝招?就是死缠烂打
“我们是‘职业讨债人’啊!”老王进一步说:早在九十年代初期他就干起讨债的生意了。
通常他们会先礼后兵,先上门找到债务人讲道理,如果行不通就会以诉诸法律相威胁;如果是小门小户,他们连蒙带
吓唬就搞定了;如果是企事业单位,他们就雇来一帮人上门死守;如果是私企或者是个人的债务,就只能采取一些强硬手段了
。记者追问那些强硬手段别是绑架、勒索、敲诈什么的吧?老王说,那些事儿他们轻易不干,除非碰上特别难的事儿。老王概
括了一下他们的讨债绝招:缠、磨、泡,死缠烂打,以硬碰硬。
经过几天的接触,这家“讨债公司”对记者放松了警惕。老王约记者出来见面详谈。记者希望能就近在太原街见面,
老王觉得饭店只有一个出入口挺不“方便”的,最后相约在中兴大厦5楼的茶座见面。至于时间,他要记者再等他通知,他一
再强调,只允许记者一个人去,小心别捅什么娄子。
接头?始终不摘墨镜
9月11日下午一点半,记者如约前往指定地点见面。约定时间过去了十分钟以后,记者的手机骤然响起,一个戴着
红色遮阳帽和墨镜,年纪大概四十左右的男子循声径直向记者走来。原来此人正是老王手下的员工。当时天空阴霾,气温很低
,此人这样的装扮显得有些突兀。记者问:“如果讨债公司要来钱不给或者不如数给我,那我该咋办呀?上哪找你们去呀?”
“小红帽”合计合计,终于没忘幽记者一默:“那你就再找一家讨债公司跟我们要吧!”记者提出讨债费用太高,而执意要求
再考虑考虑。确信无法打动记者的“小红帽”再一次拉低了帽檐后匆匆离去。
昨日上午,记者再一次接到老王的电话,说收取“好处费”的事儿他们会保密的,并让记者再好好考虑一下。
本报特别报道组
相关链接两份“红头文件”严禁“讨债公司”
早在1995年,国家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专门发布了禁止开办“讨债公司”的87号文件。文件中提及,讨债公
司“承办委托收账追债,参与诉讼或非诉讼代理,没有法律依据,缺乏法律赋予的权限和行政强制力。”因而禁止任何单位和
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对于存在违法犯罪活动的公安机关要依法惩处。
相隔5年左右,国家经贸委、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又一次下发《关于取缔各类讨债公司严厉打击非法讨债活动的通
知》,重申明令取缔各类讨债公司,对继续从事非法讨债活动,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要坚决依法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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