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海口九月十九日电(顾时宏赵武)享有特别立法权的海南省自建立以来,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从改革开放和经
济建设的实际出发,不断加快立法步伐,以立法促进改革开放,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据统计,十四年来该省人大共审议通过或批准地方性法规一百九十四件,其中有关经济方面的七十五件,教育文化卫
生社会方面的四十八件,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十四件 ;法规性决定决议有二十二件。这些法规重点以立法推进海南经济体
制改革和体制创新,推进经济结构的调整以及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如为全面盘活海南积压房地产,该省出台了《关于加快积压房地产产权确认工作的决定》,制定了《海南经济特区换
地权益管理办法》,及时依法收回闲置土地及部分“烂尾”工程用地,合理处理房地产不良信贷资产,化解了金融风险。为深
化国有企业改革,维护社会稳定,及时制定了海南经济特区城镇从业人员养老、失业、医疗保险等条例,出台了《关于社会保
险制度改革若干决定》,保证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保障了从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和医疗费用。
为促进海南省热带高效农业的发展,海南省及时制定《无公害瓜果菜保护管理规定》,从无公害瓜果菜的标准生产、
销售以及管理方面作出具体规范,同时出台了《海南省基本农田保护规定》。为加快海洋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批准了海口市率
先制定的《海口市海域使用管理规定》,实行海域有偿使用和海域功能划分制度,促进所管辖海域的综合管理、合理利用和持
续开发。
从建省伊始海南就十分重视生态环境的保护和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针对开发建设过程中一些地方严重破坏红树林和
珊瑚礁等重要海洋生态资源的情况,相继出台了《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海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十四件地方性法
规,强化了超标排污的治理及区域环境的综合整治。
为加强对执法过错责任的追究,推进司法改革,该省制定了《海南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错案责任追究
条例》,从执法责任的划分、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追究程序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促进了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室主任聂志云称,今后海南立法工作要在三个方面实现突破:一是以中国加入世贸为契机,制
定市场准入、体制创新、科技创新、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扩大开放、招商引资、引进人才、改善投资环境等方面的法规,
通过立法促进海南经济特区开放程度的提高。二是要立足于本省生态、资源和区位优势,促进本省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的发展
,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通过立法鼓励利用海内外资金、技术、人才,加快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加快培育和发展热
带农业、旅游业、海洋产业等优势产业,三是把重点放在体制和机制的创新上,放在对国家法律的补充和细化上,放在解决制
约和影响海南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和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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