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桂网-广西日报南宁9月20日讯 9月19日下午,广西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自治区招生考试院院长车芳仁向首府新闻界公布广西2002年普通高考高专高职院校(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分数线的划定是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分布状况,按照略多于招生计划数分科目组、分学校而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如下:(特注:X2是指二次高考;三校指职高、中专、技校)
一、普通高专高职院校
科目组分数
3+物理(X21):470
3+化学(X22):543
3+生物(X23):624
3+政治(X24):572
3+历史(X25):543
3+地理(X26):522
3+综合(X27):543
二、招收“三校”生的高职院校
科目组分数
3+物理(X21):365
3+化学(X22):370
3+生物(X23):353
3+政治(X24):374
3+历史(X25):476
3+地理(X26):376
3+综合(X27):414
三、小教大专班
科目组分数
3+物理(X21):366
3+历史(X25):477
四、体育专业
体育院校或体育专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两个指标组成:第一指标是语文、数学、外语三个考试科目标准分的综合分;第二指标是体育术科成绩,只有两个指标同时上线,才是体育专业上线考生。
(一)普通高专高职体育专业(X28):390分/75分
(二)招收三校生的体育专业(X28):390分/75分
五、艺术专业
招收高专高职的艺术院校,其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原始分累计总分。
(一)普通高专高职艺术专业:214分
(二)招收三校生的艺术专业:145分
六、除艺术专业外,高专高职使用考生在第二次高考中的标准分数录取新生,不得用其他任何形式的考试成绩替代。当学校生源不足时,经过批准可以适当降分,择优录取;对生源严重不足的高校,经过批准,可以由高校在允许的分数线以上自主组织生源,择优录取。
定向生、预科生按有关规定录取新生,专科录取中的其他政策,参照本科院校录取的有关政策并结合高专高职的实际情况执行。
高专高职录取工作将于9月21日开始,10月5日结束。高专高职招生结束后,不再安排补录,区属高校可以超录招生计划的10%,以弥补部分考生不报到而出现的缺额。(作者:吕逸新雄刘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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