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君
据9月19日武汉晨报报道,武汉市卫生监督所日前先后召集该市餐饮行业等负责人,要求最大限度降低各类食物中
毒事件的发生。该市卫生监督所有关负责人透露,将试行“百人以上宴席申报制”和“食品留样制”,即100人以上的宴席
需报请有关部门审批;相关食品样品需保留一定时间。自从南京特大食物中毒案发生以后,从中央到各地都加强了饮食安 全的
防范,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比如事发地南京决定在全城封杀“毒鼠强”,国家卫生部明令重大中毒事件在6个小时
内上报等等。这些措施是必要的,吃一堑长一智,吸取教训加强管理,避免同类恶性事件的再发生,也是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
负责的态度。但是,正如网吧失火要关掉全城的网吧之类,不少地方在事故后“治理整顿”中容易犯矫枉过正的毛病。比如武
汉将“试行”的这个百人以上宴席要申报制度,就很有商榷的必要。一是“百人以上”的标准问题。是一个宴席有100人要
申报,还是当时吃饭的人总计起来有100人就要申报?比如婚宴,假若一个酒店同时有两对新人举行婚礼,两边来宾都恰恰
是99人,这应不应该申报?至于那些“散客”,同一饭店每顿饭累计超过100人的多得很,要不要申报?二是谁来执行这
个规定也是问题。按“规定”应该是卫生监督部门,可他们有没有人力物力来检查?若增加人力、充实设备,那这些成本让谁
出?按照此规定设计者的初衷,是要保护消费者(食客)的身体健康。但好的初衷未必能得到食客们的拥护。除去要办理繁琐
的手续因素外,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这恰恰侵犯了他们的生活自由,行政的手伸到了属于法律保护的私人空间————正在
津津有味地吃饭,突然有人来检查吃饭的人数,恐怕还要履行询问、登记等手续,这饭还能吃好吗?防止中毒事件的发生,要
从源头上做工作,一是防止有毒食品的生产和销售,二是防止饭店购买和使用有毒、过期等食品,而规定“百人宴会申报”,
看起来是给酒店增加了约束,实际上最后是让食客代为受过。好的愿望要通过恰当的措施来实施,否则,将有可能走向其反面
。
哎哟,我的肚子好疼呀!要过节了,你吃东西可要小心啊!读9月19日南方都市报《六天连发五起食物中毒》报道
有感漫画/蒙大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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