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首宗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起诉的案件判决
本报深圳讯黑心商人为牟取暴利,出售假冒名牌商品坑害顾客。近日,深圳福田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了一起销售假冒注
册商标的商品案,被告人雷××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被处以罚金6000元。据悉,这是深圳市首宗以“销售假冒注册
商标的商品罪”起诉的刑事案件。
今年2月,雷××答应为深圳市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部联系3台假冒的“HITACHI”(日立牌)中央空调
机组后,以每台人民币4.3万元的价格向他人订购了3台假冒的“HITACHI”牌中央空调机组。之后,雷××找人私
刻了“深圳市中××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公章,假冒该公司职员与该公司工程部签定了销售合同,销售价格为每台人民币6.8
万元,合同总标的为人民币20.4万元。3月19日上午,雷××将上述3台假冒空调机组运送至福田区车公庙天安数码城
创新科技广场某电讯公司的装修工地交货,收取该工程部部分货款人民币16.4万元。同月21日,深圳市工商管理局福田
分局查封了这3台假冒“HITACHI”牌空调机组。经鉴定,这3台空调机组系假冒广州日立冷机有限公司“HITACHI
”(日立牌)注册商标产品。
(谢孝国邱华红李一飞曾育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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