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厦门9月20日电(记者禹志明)厦门市检察院今天首次利用庭审现场进行国有企业预防职务犯罪教育。
今天上午,在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法庭,法院刑事审判庭对原厦门市粮食集团公司总经理郑炳良受贿、贪污案进
行了公开宣判,郑炳良被判有期徒刑20年,并处以没收财产27万元。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利用此次公开宣判,召集来自厦门
市贸发局、经发局、交通委 、建设局系统大中型国有企业的主要领导共120人召开了一场生动的预防职务犯罪教育现场会。
据统计,自1998年至2002年上半年,厦门市共立案查处国有企业以及国有控股企业从业人员贪污贿赂等职务
犯罪案件183件,涉案人员208人,分别占同期立案总件、人数的41.3%和41.11%,其中贪污、贿赂、挪用公
款案件较为突出。
厦门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厦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汪兴裕说,这些案件的发生,影响了国有企业的
改革和发展,导致了国有资产、公共财产严重流失,给国有企业造成了严重的损失,损害了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影响了企业
的稳定。因此,厦门市人民检察院运用检察职能,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是检察机关为经济建设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此
次召开这个现场会,是继建立厦门监狱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组织服刑犯人现身说法之后,开展的又一种警示教育形式
,就是要以案释法,警钟长鸣,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自身的拒腐防变能力,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完)
每月2元享用15M邮箱 中大奖游海南游韩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