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9年方离婚
晨报讯(通讯员白建永李跃坤记者赵中鹏)日前,房山法院调解了一起离婚案件。一对结婚36年的夫妻为了不影响 孩子的成长,在经历了长达9年的分居后才平静离婚。
1965年5月,农村姑娘田某与城里的工人李某结婚。婚后双方生育了三个女儿。随着时
法律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经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房山法院主持了调解,夫妻二人在平静中办 理了离婚手续,并对财产进行了相应的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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