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温俊勇报道我们身边经常上演“拾金不昧”的动人场面,然而发生在上周末晚间的一幕却让“拾金不
昧”变了味道。李某打乘出租车回家,忙乱之下将皮包忘在车内,就在一家人即将放弃时,一男子先后两次打来电话称拾到了
皮包,但提出应该有所回报。最后在万般无奈之下,李某只得不情愿地用数百元钱换回了皮包。李某的爱人遗憾地称,付出报
酬自己也同意,但对方的这种“高胃口”简直就是变相敲诈,如果人人捡到失物都索要高额回报,那么社会会变成什么样子?
新闻现场:
上周五晚,家住铁西区兴顺街的李某和几个朋友一起聚餐,晚上9点多钟,李某打乘一辆出租车,在将随身携带的物
品装进车内后便坐在副驾驶的位置。回到家后,发现自己的皮包不见了,让李某着急的是,虽然包内没有现金,但身份证、驾
驶证和商务通等十分重要的证件都在包内,在与几位朋友取得联系后,李某终于回忆起皮包应该在出租车内,但由于没有索要
收据和记住出租车号,李某放弃了希望。
谁知就在三个小时之后,失主李某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男子打来的神秘电话,对方在电话中称,皮包被自己拾到了,打
算将其归还给李某,但应该给予报酬,李某当即表示愿意以一二百元价格给予回报,对方表示太少,于是电话被挂断。几分钟
后,男子电话再次打进来,提出报酬金额为“1000元”,由于包内只有一些证件,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双方最后以500
元价格谈成,并约定了交钱的时间和地点。在电话中,该男子再三强调,只许李某一人前来交钱。在李某的再三解释下,对方
同意李某和自己的妻子一同来,但绝对不许第三者出现,否则就不还包。
凌晨5点钟,李某与妻子来到约定的地点——铁西区工农桥附近一桑拿浴门前,不大一会儿,从对面一前一后走来两
个中年男子,前面的男子走到李某面前。李某表示,只要把身份证和驾驶证还给自己就行,商务通就不要了,给三百元钱了事
。对方称自己也是替别人办事,如果拿不到500元钱,回去没法向对方解释。最后经一番讨价还价,该男子收下300元现
金,转手将皮包还给李某后,快速离开。
各方观点:
当事人李某无奈地表示:给予对方适当的报酬自己可以理解,但没想到对方的要价太高,自己无法承受。更关键是各
种证件补办起来十分繁琐,李某无奈地选择了花钱图省事。李某生气地称,让自己不能理解的是对方的口气简直就是敲诈,抓
住失主的心理,得寸进尺。拾到失物到底应不应该给予报酬,奖励的尺度又该如何制定,既然社会提倡“拾金不昧”的行为,
那么就应该鼓励这种行为,为什么让本应高尚的行为一下子变了味道?
中昱法律服务所孙律师认为,关于失物的问题目前还没有具体的法律明文规定,法律在这方面尚不完善,应该制定相
应的法律弥补空白,而正在草拟的《物权法》则可以对其进行具体的补充。拾到失物的人的行为其实已经属于敲诈,这已经不
是道德范畴的内容。
“拾金不昧”的行为从本质上不是法律上的规定,而是一种精神和道德上的要求,它表现了人们的一种美德,虽然传
统道德提倡舍己为人、大公无私,但现实社会中,道德的行为正在被日益物质化,每个人的选择不可避免地产生了分歧,那么
在现实生活中,提倡“拾金不昧”的精神与索要报酬的行为是否矛盾,本报设立热线电话22710050或8008907744
,欢迎读者发表自己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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