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赵忠阁见习记者王海涛实习生黄乃彬报道昨日获悉,省公安厅厅长李文喜签署命令:为破获“9&mi
ddot;11”案件的有功人员——大连普兰店市公安局城子坦派出所副所长姜春胜、姜伟各记个人一等功一次,并颁发奖
章、证书和奖金。
2002年9月11日凌晨3时02分,普兰店市公安局城子坦派出所接到报警:有人正在城子坦镇老古村兴达商店
行窃。城子坦派出所副所长姜春胜、姜伟带领值班民警曾祥君仅用3分 钟赶到现场,犯罪嫌疑人见警察来后逃跑。
姜伟死死盯住犯罪嫌疑人追赶,在一人多高的玉米地里,姜伟终于追上了歹徒,一个健步冲上将歹徒扑倒,正欲将其
擒获时,倒在地上的歹徒突然回过身来向姜伟举起手枪。“砰”、“砰”两声枪响,猝不及防的姜伟被击中颈部与左肩胛骨部
。趁姜伟倒在地上之际,歹徒爬起来又向玉米地深处跑去。姜伟咬着牙向随后冲过来的姜春胜说:“我中弹了,歹徒身上有枪
。”身上并未带枪的姜春胜向持枪歹徒追去。追出约20米,距歹徒只有一步之遥时,他一个鱼跃从后面将歹徒扑倒在地,并
用右膝抵住歹徒腰部,令其动弹不得。两个人扭斗十几分钟后,姜春胜终于将歹徒的左手扭到背后带上手铐。右手紧紧地摁住
歹徒握枪的右手腕。二人一直僵持近半个小时,筋疲力尽的歹徒向姜春胜求饶,遭到拒绝后疯狂地喊道:“再不放我,就打死
你。”最终,在随后赶来的其他民警协助下将歹徒制服,当场缴获手枪一支,子弹3发,并且子弹已经上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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