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全省财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现场会上传出信息:2002年全省共安排低保资金1.85亿元,比
上年增加0.85亿元,增长85%%。截至6月底,全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市居民已从1996年的2万余人增加到2
2.37万人。号称“最后一道安全网”的城市低保体系已在我省初步建立。
20世纪末,伴随着经济的高速增长及相应的经济结构调整,城市中出现了大量的低 收入人群。为了有效地保障其基
本生活,我国一些大中城市开始探索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我省自1996年开始实施低保制度,目前,覆盖范围
已从当初的省辖市市区扩大到县城镇,保障对象也从起步的“三无人员”扩大到全体城市居民。截至2002年6月底,全省
享受低保的城市居民已达22.37万人,基本达到了“应保尽保”的目标。
为保证这一事关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民心工程、德政之举,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千方百计落实保障资金。1997
—2002年,省财政累计安排1.1亿元的对下补助资金,促进各级低保工作的开展。各市也根据需要,不断加大对低保资
金的投入。据统计,2002年全省各级财政共安排低保资金1.85亿元,比上年增加0.85亿元,增长85%%。仅南
京市今年就安排低保资金4145万元,为41834人提供了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到位保证了保障标准的逐年提高。目前
,全省13个省辖市中南京、无锡、苏州的保障标准线已达到220元,常州即将调整为200元,南通、镇江为180元,
泰州164元,扬州156元,徐州、淮安150元,连云港、盐城、宿迁为130元。
发放保障金只是低层次的救助方式,要从根本上解决低保群体的贫困问题,必须积极帮助他们提高就业技能、通过就
业增加经济收入。南京市采取由财政、公安、街道共同筹资的办法购买公益性保安岗位,对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优先给予就
业援助,变保生活为促就业,变“政府输血”为“自食其力”。苏州市规定享受低保待遇的有劳动能力人员每周要参加二天社
区公益性劳动。
目前,全省绝大部分地区还出台了对低保对象的扶持和优惠政策。苏州市在粮食、房租、水、电、煤、医疗卫生、教
育等方面对低保对象实行减免费用的措施。南京、无锡等地还对低保对象中患大病、重病的人员实行医疗救助制度,每人每年
给予400—2000元不等的医疗救助金。仅南京两年来就已救助患重病的低保对象3533人,发放救助金300万元。
(马薇江大纬)(新华日报)
每月2元享用15M邮箱 中大奖游海南游韩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