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家住道外区十八道街的下岗职工苏晶,下岗后准备开一个小饭店,仅用了两天时间她就在工商、税务等部门办完了审批手续,并得到了下岗职工减免相关税费的优惠待遇。自1998年以来,为支持和鼓励我市下岗职工自主就业,我市工商部门共为进入市场经营的下岗职工减免工商管理费和摊位费722.1万元、税务部门减免税收1277万元。苏晶仅是这些优惠政策的受益者之一。
近日,为检查自1998年以来各区、县(市)落实国家和省、市出台的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我市劳动、物价、工商和地税等4个相关部门组成哈市落实下岗职工再就业政策检查工作组,对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动力区、宾县、双城市、延寿县、阿城市等地进行了重点检查。
检查中统计:从1997年到2001年,税务部门累计为安置下岗职工的劳服企业办理了减免税58户,减免企业所得税1277万元。工商部门自1998年以来,累计为持有《特困证》的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持有《下岗证》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及持有“两证”的下岗职工进入市场经营的减免工商管理费和摊位费722.1万元。同时,我市工商、市政等部门结合推进再就业工作的实际情况,相继制定了减免行政性收费的政策措施。今年以来,减免行政性收费96.5万元。各项税费的减免解决了众多下岗职工自主就业时的资金短缺的难题。(本报记者 周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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