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北京大学公法研究中心“行政执法与行政程序课题组”日前组织13名专家学者,
草拟了我国第一部《行政程序法》。9月16日至17日,该中心组织全国40多位知名行政法专家教授,对这部法律草案进
行了充分的研讨。
与会法学家指出,和行政程序相关的问题在现实中比比皆是。如:一个公民和政府签订合同后,正当他认真履行合同
的过程中,行政机关突然毁约,导致这个公民遭受损失; 农民在政府的指导甚至强制命令下种植某种作物,最后却亏损惨重;
公民的房子住得好好的,突然被政府通知说要征收……类似的行政合同、行政指导和行政征用行为,是否应当有一个法定的程
序,公民是否可以因此将行政机关诉上法庭?
还有一种情况是我们经常会碰到的,一项正常申请,行政机关总是拖着不办理;到行政机关办事,往往找不到人,办
不成事。对于这种属于行政机关法定义务的事务,是否应当有法律规定其办理的程序和时限?对于行政机关上班的时间保证,
是否应当有法律明确规定?
虽然自1989年以来,我国陆续出台了《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复议法》等一些重要法律法规,
行政机关的行为因此受到司法审查,但从规范行政程序方面看,这些法律尚有不足。“建设法治国家,首先就是行政机关要依
法行政。而依法行政的根本,就在于行政行为应当遵守法定的程序。”一位行政法教授说。
据悉,从1996年开始,北京大学有关专家就着手研究起草这部法律,一直到今年暑假期间才最后定稿。
知名法学家、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应松年教授介绍说,全国人大此前已经成立了《行政程序法》起草研究小
组,由我国著名行政法学家、全国政协副主席罗豪才教授担任组长。受法工委委托,小组早就开始了这部法律的研究起草工作
。到现在为止,通过两次较大的研讨,研究小组已经定下了法律的整体框架。目前,有关起草工作对国务院各部委的立法调研
已经结束,对地方的调研仍在继续。
罗豪才教授在16日的研讨会上说,法治不能只重结果不重过程,《行政程序法》的起草,正是法治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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