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法院一审判打人者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本报讯记者罗颖,通讯员黄剑锋、余志红报道:一名17岁的女中学生因与人争风吃醋,竟纠集多名“姐妹”将一名
15岁的女中学生打致耳鼓膜穿孔,海珠区法院近日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两名参与作案的女中学生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
个月。
15岁的被害人涂英(化名)是广州市A中的学生,因为结交男朋友,与B中学生张某产生矛盾。张的同学潘某很“
姐们义气”,为张某拉了6个同学,于去年12月28日下午6时许,把涂英骗到海珠区南贤大街一家士多店。涂到了后,与
张某没讲几句两人就打了起来,几个女生一下子围上去,用手掌扇涂英的脸。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张某等人于是把涂英先后挟
持到该士多店后面的草地、大江苑小学旁的马路附近、广州大桥的草地处,继续对涂进行侮辱、殴打。后经法医鉴定,被害人
涂英的左耳鼓膜外伤性穿孔,身体多处皮下淤斑,属轻伤。
当晚,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张某和潘某分别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海珠法院组成合议庭,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潘某在犯罪时均未满18周岁,且犯罪后投
案自首,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但由于伤害手段恶劣,不仅对社会造成危害,也对被害人的心灵造成极大的伤害,故分别判处一
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其他参与殴打涂英的被告人在附带民事诉讼中由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赔偿涂英人民币共4498.26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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