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晚,12岁的重庆市梁平县仁贤职中初一新生李昌盛准备“开夜车”时被电死在学校宿舍内。对于事故责任,家长和学校各执一辞。
与李昌盛同住一舍的学生聂辉告诉记者:16日晚11时左右,他在床上听见李昌盛一声惨叫,发现李昌盛跌到地上,房里发出电击声。“当时,同屋10个同学都吓得惊叫起来。”老师闻讯赶来,将奄奄一息的李昌盛抱出宿舍。
仁贤职中田副校长和总务主任张永明告诉记者:警方已证实李昌盛是因私拉电线、操作不当触电身亡的。为统一管理,学校规定晚10时所有寝室断电熄灯,但过道路灯通宵开着。李昌盛偷偷从过道接电线至房间,在使用复读机时发生触电。“出事后,我们积极抢救,并打120、110报警。后来,李昌盛经抢救无效死在120急救车上。”
校方反复强调:“学校是无辜的”。
记者现场看到,由于铺位太拥挤,一些学生正爬在床上做作业,而斑驳的墙体上布满蛛丝般的电线,线路明显老化,宿舍里没有一个插座,宿舍区没见到任何关于安全用电的警示。
田副校长称,以前在每个班教室都贴有安全用电的规定,“现在是新教室,还没来得及张贴,但我们要求班主任必须对新生进行用电教育。”一学生偷偷告诉记者,出事前学校并没作这方面的教育,出事后才立即在全校宣讲,很多新生对此一知半解。
据了解,当晚李昌盛想“开夜车”温习功课,结果发生触电事故。死者父亲表示,学校让学生买复读机,却又没有用电条件,12岁的孩子哪知道安全用电?
近日,梁平县有关部门对此进行调解。学校认为,按刚出台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的应承担主要责任,”由于李昌盛私接电线造成触电,“责任主要在李自身。”
死者家属则表示,《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也规定:学校应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生活设施;学校应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见习记者 许 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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