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首席记者萧叶实习生孙旭彤报道昨日,本报报道《被拐女发信向家求救》见报后,被拐女的呼声和命运牵动着
家乡公安部门领导和公安干警的心。沈阳市公安局杨加林局长在3个小时内连续紧急听取汇报、约见本报记者、调集精干警力
研究案情,杨局长最后决定:市公安局牵头,联合多方力量,迅速组成解救小组奔赴江苏解救被拐妇女。
沈阳市妇女刘燕华(化名)于7年前与一男子离家后杳无音信。近一个月来,刘家人接连 收到两封发自江苏某地的求
救信。刘燕华在信中说,她被拐卖到江苏,现在急需解救。心急如焚的刘家父母紧急向当地警方和本报求助。
昨日上午11点,杨加林局长从本报获悉被拐女刘燕华发信向家求救的情况后,立即通过电话向苏家屯公安分局了解
情况。此时,苏家屯分局有关人员也正在研究案情。
初步了解刘燕华离家被拐的过程和她迫切希望获救的情况后,杨局长在下午1时30分约见本报记者。一见面,杨局
长就说,求救者离家时间长达7年,而且在那里组成了家庭,有了个6岁的孩子,和那个家庭有了千丝万缕的联系。另外,根
据经验,她被拐卖的地方很可能是一个非常偏僻和闭塞的小村庄。可以说,案情比较复杂,解救也有一定的困难。经办案人员
初步了解,拐卖发案地在山东,应由山东警方管辖。但是,被拐女家人已求救于沈阳公安,为百姓排忧解难、救百姓于危难是
公安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不管有多大困难,沈阳公安机关都要去做。
下午两点,曾在维护沈城治安中屡立战功的刑警支队副支队长付旭、专案一大队大队长李传记、苏家屯公安分局副局
长邓万宏接到命令赶到市局。研究案情后,杨局长当即拍板:因事件涉及妇女权益和跨省办案等问题,马上将案情向省公安厅
汇报,向省市两级妇联通报情况。然后由沈阳市公安局牵头,迅速组成一个多方参与的联合解救小组,具体解救工作由市公安
局刑警支队负责,苏家屯公安分局配合。在提到具体解救方式时,杨局长表示,解救刘燕华绝不是简单把人带回来,一定要发
动方方面面的力量,特别是要取得江苏警方的支持和大力配合。此外,还要充分了解求救者和其父母的意愿,迅速将被拐妇女
依法解救回沈。
解救工作已于昨天全面展开。今日,市公安局将召集各方人员最后确定解救行程。本报将全力参与这次跨省解救被拐
妇女行动,并独家对解救全过程进行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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