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本溪消息(见习记者金松特派本溪记者刘臣君)年仅12周岁的小东艳,被一个八杆子也许才勉强能打着的亲戚
从山东老家带到本溪,成了这个亲戚家的“全职保姆”,每天4时许就要从床上爬起来,陪着主人到东明早市卖肉,然后还要
给全家洗衣、做饭,还经常受到主人家的两个小男孩的欺负。9月23日凌晨4时许,实在忍受不了这种辛苦和虐待的小东艳
从主人家寻机跑出,被一位好心的出租车司机送到了本溪市明山区北地派出所。
9月23日4时许,北地派出所副所长张静满正在所里值班,听到门铃响,起床到门口一看,值班民警正在同一位出
租车司机“交接”一位小女孩,冷冷的晨风中,瘦弱的女孩显得更加无助,被领进派出所时,小女孩已经是满眼泪水了。张静
满和干警们一起把小女孩领到屋里。
小女孩哭啼啼地讲:她是山东枣庄滕州人,大名张兆会,小名东艳,1989年农历九月十五的生日,还不满13周
岁。大约在2个多月前,她家乡的村子里来了一个走亲戚的,这就是小东艳后来的雇主,家住本溪市明山区永胜社区的温某。
温某到山东走亲戚,因为同在一个村子里,又是大老远去的,尽管并不相识,也难免多少有个招呼,再加上同村人的介绍,就
跟小东艳的父母达成了“协议”:小东艳跟着温某到本溪来帮忙做些家务,温某每个月给300元钱。就这样,今年农历七月
(小东艳习惯了用农历表达月份),小东艳跟着温某到了本溪。
到了温某家,小东艳才发现,在温家远不是干些家务活这么简单。每天早上4时许,天还不亮,小东艳就得起床,帮
着收拾,然后跟着温某到东明早市去卖肉,帮着喊喊价、收收钱、撑撑口袋什么的,中午回家还得做饭,下午拾掇拾掇屋子、
洗衣服,晚上再做饭。在小东艳干活时,温家13岁和10岁的两个男孩还会不时地打她几拳、踢她几脚。在温家干了一个多
月,小东艳没得到温家的好脸,免不了要想家,她毕竟只有12岁啊!可是,这么长时间温某家只让她往家打了一个电话,再
以后就说电话费太贵,不让打了。
小东艳给北地派出所的干警们写下了自己家的地址和父母、自己的名字,并提供了家乡一个邻居女孩家的电话。干警
们根据电话迅速与小东艳的家中取得了联系,她的家人已经决定立即到本溪来接小东艳回家。
北地派出所所长孙洪毅上班后得知了小东艳的遭遇,马上与市劳动监察支队取得联系,市劳动监察支队监察一科梁震
科长得知后迅速赶到北地派出所,听取了小东艳的讲述,认定小东艳的雇主温某所为已经违反了有关“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
。
与此同时,北地派出所的干警们先后到温某家、温某在一洞桥的46号摊床等处寻找温某,最后与温某的妻子焦某取
得了联系,对方称他们也在积极寻找小东艳,已经找到沈阳了。干警们回到派出所时,温某的母亲同女儿也来到了派出所,温
老太的女儿称小东艳是“亲戚来串门”、干警们是“小题大做”,当即被干警严词驳回:“走亲戚每天4点就起来干活吗?”
当天下午,女警李雪带着小东艳洗了个澡,晚上,张静满副所长同爱人一起将小东艳领回家,在张静满家里,小东艳
一个多月来头一次感到了家的温暖。
9月24日下午,小东艳收到了高建社区捐助的130多件内外衣裳。记者问她:“既然温家的孩子打你,为什么不
早点跑出来回家呢?”小东艳可怜巴巴地说:“我以为他们只是那几天打,过后熟了就会好,没想到他们天天打。”现在,小
东艳正在北地派出所和高建社区的照顾下,等着家人来领她回自己的家。
每月2元享用15M邮箱 中大奖游海南游韩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