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郝又满蒋明)9月23日下午,宝安区委、区政府召开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会议,传达学习全市处理违法建筑动员大会精神,全面部署处理违法建筑工作,严格规定全区各镇(街道)处理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申报登记比例在年底前达到总额的60%,明年3月前达到80%。
宝安针对本区实际,于本月上旬制定颁布了处理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实施办法,并决 定本月29日再一次召开全区动员大会,会后从区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抽调800多名专干组成清违队伍分批培训,印制处理违法建筑宣传小册子分发到各镇村及其农户,并马上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违法建筑摸底大调查,在此基础上加速进行申报登记,全面推进处理违法建筑工作。
区委书记黄志光指出,违法建筑问题是宝安城市化进程中伴生和积累下来的“老大难”问题,现在时间紧任务重,一定要按照全市动员大会的精神痛下决心,把处理违建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和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抓紧抓好。他强调,处理违法建筑,一要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党政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要直接抓,公、检、法、司和国土等有关部门要协同配合;二要工作落实,责任到位,以镇(街道)为单位落实到各村和村民小组,把处理违建是否得力作为检验干部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的一项重要标准;三是要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发动群众,将其作为促进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切实抓出实效来;四是要抓重点,抓难点,在工作方法上注意实事求是,先易后难,让群众真正意识到这是政府为民办实事的一项“民心工程”;五是对于在处理违法建筑期间顶风抢建的行为要坚决制止,严肃处理;六是要做到认识、领导、机构、资金、人员、措施和宣传力度七个到位,确保如期完成处理违法建筑的各项工作。【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李博)9月24日下午,龙岗区召开处理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工作人员大会,深入传达了市处理违法建筑动员大会精神,对开展处理违法建筑工作作了具体部署。会议要求,党员干部、职工要带头做好申报登记工作,确保今年底违法建筑申报登记比例达60%,明年3月之前要达到80%。
据了解,龙岗区贯彻落实市处理违法建筑动员大会精神,出台了《深圳市龙岗区实施〈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违法私房若干规定〉的办法》和《深圳市龙岗区实施〈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的办法》,并报市政府备案审核同意,于9月20日正式颁布实施。在日前召开的全市处理违法建筑动员大会上,龙岗区区委书记、区长余晖鸿代表区委、区政府表示,龙岗区将力求使历史遗留违法建筑问题得到果断、妥善、有效的处理,并使新的违法建筑得到有效遏制,以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法律的权威性。为此,龙岗区政府成立了处理历史遗留违法私房和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领导小组,成员由区政府、规划国土资源、建设、城管、公安及镇政府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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