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交锋·再评“归正”称号□马廷刚
据报道,从今年10月1日起,浙江省“刑满释放人员”、“解除劳教人员”等特殊人员将被改称为“归正人员”。
客观地说,社会上对“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教人员”在重新进入社会方面存在 或明或暗的歧视,甚至人为设置
一些障碍,他们有的因此自暴自弃重操旧业唱起了“二进宫”、“三进宫”乃至于“N进宫”。这固然与他们的个人素质有关
,但也与他们身上的“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教人员”标签有关,正是这种无时不在、永不褪色的标签吸引了众多轻蔑的
目光,打击了他们结束过去、开辟未来的勇气。社会各界应该为他们的新生创造宽容的环境,没有一个宽容的环境只会扼杀他
们的新生!宽容的环境,首先要对他们的这段历史加以尘封,因为他们已经“依法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履行公民的义
务”,而不要给他们永远贴上什么标签。假如我是一个“刑满释放人员”或“解除劳教人员”,固然不喜欢这两个消极的称谓
,但是更不喜欢“归正人员”这个所谓“人性化的关怀”的称谓!我不希望有人对我追根究底:“什么叫归正?”这会引来更
多好奇的目光!说我是一个“刑满释放人员”或“解除劳教人员”固然不错,但更确切地说我应该是一个公民。我不喜欢有人
往我身上贴什么与过去有关联的标签,哪怕是为了“最最……人性化的关怀”,因为“最最……人性化的关怀”就是别以各种
理由来打扰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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