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中会遇到多个部门联合行动的情况,但各个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联动在具体行动的时候并不是特别方便,但今后这一状况将得到改善。昨日,记者从福州市标准情报研究所获悉,福州市台江工商局、台江地方税务局、台江国家税务局已开始建立工商登记与税务登记信息数据交换试点工作,试点成功后,将推广到财政、税务、金融、外贸、海关、工商、技监网络系统,从而建立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和实现政府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业务联动、交叉稽查、统一监管”。
据福州市标准情报研究所副所长翁晓红介绍,为加强市场监管和税收征管,打击无证经营户和偷逃、骗税、虚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等违法行为,福州市统一代码办公室、福州市台江工商局、台江地方税务局、台江国家税务局已开始建立工商登记与税务登记信息数据交换制度。从9月份起,工商登记机关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办理工商开业、变更和注销登记以及拟公告吊销营业执照的各类企业、个人合伙和个体工商户的工商注册号、业户名称、地址、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经济行业分类、联系电话等7项数据分别传送到同级国税、地税的征管部门和福州市代码办,供税务机关和代码管理机关查询、核对,以减少漏征漏管户。
国税、地税部门也于每月5日前将本局上月查办的无工商执照户和实际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符的业户名单向工商局、地(国)税书面通报。同时组织机构代码管理机关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新赋码登记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合伙和个体工商户的统一代码、企业(业户)名称、地址、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经济行业分类、联系电话等7项数据分别传送给同级国税、地税的征管部门,供税务机关查询、核对,以减少漏征漏管户;国税、地税部门应将同期注销税务登记的纳税人的纳税识别号、机构名称、地址、电话等4个数据项传送给福州市代码办,供代码机关作相应的注销处理,以提高代码信息的动态性。(本报记者 陈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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