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深圳讯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昨日,深圳市计生办、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民
政局联合发文,届时深圳一孩《生育服务证》将被取消。
据介绍,取消一孩《生育服务证》审批制度是此次综合改革的重头戏。此次四部门联合发布的文件中明确规定:深圳
市户籍人口依法登记结婚后,凡符合《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一孩生育政策的,可自主选择怀孕、生育时间,不再实行
一孩《生育服务证》 审批制度。
10月1日后怀孕的育龄妇女,无须再申领一孩《生育服务证》。10月1日前已怀孕并已领取的一孩《生育服务证
》,在本孕次内仍有效;未领取一孩《生育服务证》的,无须再申领一孩《生育服务证》。深圳市户籍人口按政策生育一孩后
,应在生育后30天内,持《结婚证》、《户口本》、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与现居住地村(社区居)委会签订《计划
生育合同》后,方可办理新生婴儿入户手续。
此外,深圳市户籍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将由过去的户籍地管理为主改为现居住地管理为主、户籍地管理为辅的管理机
制。本市户籍人口在本市内流动的,无需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由现居住地负责管理与服务。
(和晓峰谢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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