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顶学生帽赔偿五万元
晨报讯(记者颜斐通讯员商兴佳)几个小学生因为争抢一顶学生帽而引发了一起赔偿案,三个14岁的少年因此付出
了赔偿57000元的代价。
2001年4月17日7时许,顺义区某小学的学生在校门口等候进校时,学生小赵抢走了一 个同学的帽子。小岩看
见后,又从小赵手中抢过还给了那个同学。两人因此吵骂起来。小赵继而用手打小岩的脸和颈部,小赵的同学小猛和小兵见状
,也上前用脚踹小岩。回到教室后,小岩感觉颈部疼痛,遂去医院看病。经诊断为环枢椎半脱位。小岩住院治疗56天。经法
医鉴定,小岩颈部损伤构成轻伤。因赔偿问题未能达成协议,小岩诉至顺义法院。
顺义法院认为,小赵动手打小岩是造成小岩受伤的主要直接原因,小赵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小猛和小兵用脚踹小岩
,对小岩受伤起了一定作用,给小岩造成的经济损失应承担次要责任。小岩与小赵动手打架,小岩自己也负有一定责任。法院
判决小赵赔偿小岩医疗费、护理费和伤残生活补助费等共计44000余元,小兵和小猛各赔偿6300余元。
飞贼爬楼入室主人瓮中捉鳖
晨报讯近日,家住昌平东小口的周先生一家将一名长期在东小口地区攀高越窗、连续作案的“蜘蛛飞贼”抓获并扭送
到东小口派出所。
经查,犯罪嫌疑人名叫胡某,安徽人。他今年2月来京想找一份可心的工作,抵京后不久工作没有找到,身上的钱也
全都花光,便想出了入室盗窃的歪道。开始,胡某经常在东小口镇太平庄村附近的平房一带入室盗窃,主要选择那些夜间门窗
没有关闭的住户,趁着主人熟睡之际翻墙越窗而入,进行盗窃活动。随着“业务”的不断熟练,他便把偷盗目标瞄向高层住宅
小区,平时白天“踩点”,晚上作案。
几天前的一个凌晨,胡某独自来到丽水园小区,见到小区三层的楼房大多没有安装防盗网,住户的窗户也都开着,就
将鞋脱下来放在楼下,顺着一层和二层的防盗窗爬上三楼,从窗子跳进房间,蹲在隐蔽的角落观察室内动静。这时,房主人似
乎听到了某些响动,还以为是家人发出的,翻身又睡了。胡某感到主人已经睡熟了,便蹑手蹑脚地开始盗窃。这时,恰巧主人
上厕所,发现了正在行窃的胡某,慌忙大喊“有贼”,一家人闻声迅速行动,胡某吓得不知所措,束手就擒。
据胡某交待,今年3月至6月,他共作案7起,盗窃财物总价值4000余元。胡某现已被昌平警方刑事拘留。
(甘洪斌姜月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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