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称“股评黑嘴”索赔千万中国股评第一案当事人递交起诉书状告股民、上市公司和七家媒体名誉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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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赖颢宁)昨天,“中国股评第一案”(详见本报9月6日A09版)当事人熊劲松 在律师的陪同下,到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除了股民张全家、清华紫光古汉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之外,熊劲松还把中央电视台等七
家媒体推上被告席。他认为这些媒体在报道“中国股评第一案”时,偏听偏信股民张全家一面之词,严重损害其名誉权。他还
提出惊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费,高达人民币1000万元。
起诉状称多家媒体不作核实偏信股民一面之词
他诉称,山东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国股评第一案”中,不但判决程序严重违法,而且认定事实根本错误;
该案执行时,判决书上的被告注明身份不详,此身份不详的熊劲松并非自己,而自己却被强制执行。对于审判法院和执行法院
的错误做法,央视、北京青年报等媒体,不作核实、不调查、不研究,却偏听偏信股民张全家的一面之词,发表言论和文章,
使用侮辱人格的语言,大肆攻击他本人,严重侵害了他的名誉权。他还列举具体涉嫌侵权事例:如央视去年12月12日《经
济半小时》头条新闻报道使用“对股评黑嘴,人们深恶而痛绝之”的词句;北京青年报的报道中出现“股评黑嘴”、“股评人
的臭嘴”、“与恶庄联手、散布谣言、指鹿为马”等等评价。在此之前,熊劲松已经向广州市白云区法院状告《香港商报》、
湘中药(现已更名为“紫光古汉”)原董事长申甲球和清华紫光古汉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名誉侵权,并向广州中院状告《××经
济时报》侵犯其著作权。其中前者已获立案,原定于昨日开庭审理,但因被告提出管辖异议而耽搁。据悉,白云法院近日已驳
回管辖异议,将于近日开庭。
律师表示已经广泛收集资料欲洗股评黑嘴恶名
熊劲松代理人、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何小波律师表示,为了推翻“中国股评第一案”,他们已长期、广泛收集资
料,并提起了系列诉讼,但昨日的立案是最关键的,希望法院审理该案时,重新审查“中国股评第一案”内认定的事实,让事
情水落石出,洗刷熊劲松“黑嘴”的恶名。据悉,广州中院已初步审查、收下该诉讼材料,并通知熊劲松择日来办理立案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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