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9月26日电(记者沈路涛吕诺)10年前,中国第一部维护妇女权益的基本法——《妇女权益保障法》
正式颁布实施,成为进一步提高妇女社会地位、保障妇女基本权益、促进男女平等有力的法律武器。从此,中国妇女工作走上
了法制化的新阶段。
这部法律的实施和贯彻,使中国妇女地位进一步提高,充分保证了中国妇女发展水平总体在发展中国家处于较高水平
:参政居于世界先进前列,就业比例达到发达国家水平,妇 女教育、健康状况显著发展和提高,在家庭中重大事务上的决定权
和影响力明显增强。
为保证妇女的参政地位,中国各级政府采取措施,扩大妇女民主参与的渠道。2001年有正副女部长14名,中国
女干部占干部总数的36.7%,比10年前上升了5.8个百分点,其中党政群机关县处级以上女干部达8万多人,比10
年前增加1.7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女性数量不断增加,前不久选出来的中国共产
党的十六大代表,女性比例比十五大提高了1.2个百分点。
在中国政府的努力下,妇女劳动就业的权利得到了充分保障。城乡妇女就业人数从1990年的2.88亿人增加到
2000年的3.3亿人,约占全国就业人员总数的46%,就业领域日益拓宽,就业方式日趋多样化。在再就业工作中,1998
年以来累计有1179万女性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790万实现了再就业。
2001年全国女童入学率为99.01%,男女童性别差仅为0.07个百分点;从1995年到2000年,有
1340万女青壮年告别了“文盲”,2000年妇女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了7.07年,成年男女受教育年限差距得以减少
。
中国妇女的总体健康状况也明显改善。到去年底,女性平均预期寿命达73.6岁,比男性高出3.8岁,接近发达
国家水平。
这部法律的贯彻实施,有力地推动了中国政府及职能部门维护妇女权益工作的开展。1995年国务院制定了中国第
一个促进妇女发展的第一个国家纲要——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年5月,又颁布了新世纪第一个10年妇女发展的主要
目标和政策措施。目前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业务领域由小到大,覆盖到参政、经济资源、就业、教育、卫生保健、人身权利、
婚姻家庭等涉及妇女发展的各个领域。国家和地方各级财政每年都要对妇女发展投入大量资金,促进妇女全面发展。
中国各级妇联、公检法司等部门对侵害妇女权益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斗争。公安部门持续开展了打击拐卖妇女
、查处卖淫嫖娼、禁毒等专项斗争。法院、检察院加强了对妇女的司法保护。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的各种犯罪活动受到严厉打击
。一些地方基层以多种形式促进社区与有关部门合作,共同构建预防和干预家庭暴力工作网络,已初见成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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