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金勇)9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在合肥市召开了全国备案工作座谈会,国家39个部委、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省会城市、较大的市以及特区市政府的法制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这是国务院法制办第一次集中研究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全国性会议。
会议总结交流了各地、各部门的备案工作经验、分析了备案工作存在的问题,研究了 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加强备案工作的措施。会议认为,随着政府工作法制化进程的推进,备案工作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并因其行政成本低、效率高的特点,在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促进依法行政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会议也指出了备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一些地方制定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还存在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现象;规章与规章之间相互矛盾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及时纠正;备案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备案工作机构有待加强。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必须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开展备案工作的根本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做好备案审查工作。总的工作体制是,国务院对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和部门规章实施备案监督;省级政府对较大的市政府规章实施备案监督;县级以上政府对所属工作部门和下级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实施备案监督。其中,县级以上政府法制机构具体履行备案审查工作职责,真正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全面贯彻国务院《法规规章备案条例》,扎实做好备案工作。
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宋大涵、副省长田维谦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府法制办负责人向大会介绍了安徽的备案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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