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桂网-广西日报南宁讯(记者宋春风 通讯员刘文光 黄建义)新《水法》即将于10月1日正式施行,我区过去“多龙管水”、城乡分割、地表地下水分割等水资源管理体制的混乱情况将因此逐步得到改变。记者从9月10日自治区人大、自治区水利厅联合召开的广西贯彻实施新《水法》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此信息。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振潜在分析新《水法》的特点时说,原《水法》规定水资 源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分部门管理体制,并且对流域管理未作规定,造成水资源管理体制混乱。而新《水法》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强化了水资源的流域管理,从而理顺了水资源管理体制,有利于实现水资源的统一管理,促进水资源合理配置。
李振潜指出,新《水法》把节约用水放在了突出位置,加强了水资源的宏观管理,重视水资源与人口、经济发展、生态环境的协调,并加强执法监督,强化法律责任。
据悉,在建立统一、高效、协调的水管理体制,实现“一龙管水”、城乡水务一体化方面,我区已取得较大进展。继2001年1月广西第一家县级水务局——荔浦县水务局成立后,至今陆川、马山、灵山和福绵等县(区)已相继成立了水务局,北海市、贺州地区在机构改革中也将城市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回用等涉水职能划入水利局,实现了水务统一管理。目前全区有40个县(市、区)初步实现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乡镇供水工程287处,日供水量107万吨。
为贯彻实施新《水法》,促进依法治水管水,进一步实现水务一体化,水利部门表示,将深入学习和广泛宣传新《水法》,并抓紧制定新《水法》的配套法规、规章和政策,同时要全面推进依法治水、依法行政,强化新《水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作者:宋春风 刘文光 黄建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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